1.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
申请人申请专利时,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“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”收(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),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(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),目前在北京、沈阳、济南、长沙、成都、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西安、武汉、郑州、天津、石家庄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昆明、贵阳、杭州、重庆、深圳、福州、南宁、乌鲁木齐设立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;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。
2.办理专利申请
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,并按规定缴纳费用。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。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,来代替书面申请文件。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,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。签章不得复印。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,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,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,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。
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,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,不得使用复印件。如原件只有一份的,可以使用复印件,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。
3.提交申请时排列申请文件
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:请求书、说明书摘要、摘要附图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、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、图片或照片、简要说明顺序排列。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。
九、时间和费用:
(1) 发明:分初审阶段和实审阶段两阶段。申请后可以在满18个月时公开,2年内授权,保护20年;
(2) 外观设计:申请后,大约6月个授权,保护10年。
(3) 实用新型:申请后,大约12个月授权,保护10年
十.具体程序
1、提供交底材料(对实用新型、发明)或样品或照片(对外观设计);
2、与我方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费用;
3、我方在7个工作日左右完成申请文件并经委托方确认;
4、由我方提交文件给专利局,并在一个月个拿到有专利申请号、受理通知书提供给委托方;
5、由我方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,直到获得专利授权